莊國榮的粗口導致不續聘風波政大似乎作出了一個決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一旦教育部承認受理之後,他可能永遠被拒於教學領域之外。
自然、覺得政大作法不合法理啦、不合人情啦的議論自然也會隨之而生,一方面,等著看好戲、或是支持政大作法的人也不在少數。
今天看到中時電子報的投稿裡,有這麼一篇為莊國榮叫屈的文章「寬容、才能偉大」
* 2008-06-28
* 中國時報
* 【李丁讚】
莊國榮罵人事件,政大校評會認為他「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決議對他「不續聘」。經多方輿論壓力,政大昨天閉門會議,最後仍然維持原議送教育部。莊國榮有可能因此永遠失去教職。在此,我希望教育部能以更寬容的視野來看待此事。
過去,台灣當然有教授因為道德事件而被迫離職,如性騷擾等,這些離職的原因是因為,教師利用職務方便而瀆職,目的是在保護學生。其實,這是教師倫理,而不是道德。職務外道德行為,如不盡孝道,只要不違反法律,都不構成離職要件。莊國榮的不當言論,都是在當教育部主秘時所發的,與教職無關。其實,很多證據顯示,他是一個很稱職的老師。
職務外的行為如果違法,當然要受法律制裁,也會因此影響到適職與否的認定。因此,如果曾經遭受他攻擊的對象,對莊國榮提出告訴,而法律也因此判決他有罪,這就可能會構成他必須離職的要件。但是,馬英九等所有曾經被莊國榮攻擊過的人,都沒有人提告訴。
因此,政大用與職務無關、也無違法的道德理由來定罪,可能有過當之嫌。道德是一種良心事業,是個人的判斷與決擇。任何道德上美好的事,如果不是出於個人的主動,而是被社會所迫,這件事就會失去道德的美好性。同樣地,一件所謂不道德的事,如果個人心裡不真心拒絕,縱使透過社會來公審,並不能因此增強這些個人道德良知。
莊國榮事件發生之後,他馬上道歉辭職,負起職務倫理上應有責任。馬英九也接受他的道歉。社會上所有人,從藍到綠,都認為這個發言不當。也就是說,每個台灣人對這件事情都有他/她的判斷,事情的對錯已經很清楚,社會也有共識。從道德來說,這是最美好的事。道德本來就是個人的。可是,政大卻要公審道德。
道德公審,這是傳統社會的戲碼。一個小小的逾越行為,就要遊街示眾。這是傳統社會最野蠻、最具壓迫性的地方。很幸運地,現代社會逐漸把這些壓迫解除,道德變成是個人的決擇。表面上,道德好像變得不重要了。其實,道德因為不再具壓迫性,而取得真正美好的性質。現代社會可以公審的是倫理,是與職務相關的規範,而不是道德。
因此,面對莊國榮,對於他那些職務外的行為,我們可以有我們的道德判斷。但這種判斷是私人的,不必出現在校評會這種專業評價上。教評會要論斷的是教師的專業與倫理,而不是他的道德。我們可以不喜歡莊國榮的言論,甚至可以不必和他作朋友。這是每個人自己的道德判斷,但我們不能把這種道德拿來公審。
其次,莊國榮的處分案雖以道德為名,但因為他的言論攻擊對象都是政治人物,他的發言場所也都是政治場合。因此,從一個比較寬廣的角度來看,這些發言其實都是一種政治言論。既然是政治言論,必然也就會夾雜很多政治對抗與歷史恩怨等因素,而不純粹只是個人的道德問題。因此,我們就該以更寬弘的胸襟來看待。我們縱使不喜歡這些言論,我們還是要同情來理解,也要尊重其存在。而這就是公民社會所強調的「寬容」,也是台灣極其缺乏的重要元素。
過去幾年來,深綠基本教義派對很多批評民進黨的言論,都任貼標籤,甚至視同寇仇,造成社會的嚴重對立。這是缺乏寬容的表徵。好像只要不贊成自己的,就是敵人,就要去之而後快。今天,深綠的莊國榮也發表了一些不當言論,如果社會同樣不能寬容,甚至要去之而後快而讓他不能生存,這不正在重踏深綠覆轍嗎?這樣,寬容會離這個社會越來越遠,而台灣則變得越來越小。
面對不同意見,我們可以不喜歡,但要尊重其存在意義,社會才能對話,才能豐富多元與進步。只有寬容,才能偉大。台灣要建立公民社會,又怎能不積極培養寬容胸襟與視野?大學,理應百家爭鳴。如連大學都容不下莊國榮,又怎能奢望台灣社會變得寬容呢?而大學又怎能稱為大學?(作者為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教授)
這是一篇蠻典型的、先設定好結論才開始鋪陳理論與架構的文章。
結論很簡潔、就是我們應該寬容莊國榮、包容不同的意見、尤其是大學更應該包容不同理論與學者。所以、政大這樣作有失寬大。
但說實話、我實在無法理解要從什麼觀點可以解釋「粗口」為一種「意見」=opinion!?
這位社會學的教授使用的理論基本上是正論、基本上沒有人會反對「面對不同意見,我們可以不喜歡,但要尊重其存在意義,社會才能對話,才能豐富多元與進步。」但是、重點是,隨意而公開侮辱誹謗他人(而且還是針對一位已往生者的生前男女關係)的言詞可以稱之為意見嗎?
如果這位教授認為不經思考、粗糙的、脫口而出的、情緒化的、幾乎可以說是「語助詞」的東西可以稱之為意見,那還真不知道公然誹謗與侮辱罪要如何判定了。因為都可以引申解釋為「意見」、在這個應該還算是民主自由的社會裡、應該要尊重他人的意見,不是嗎?不是有句名言說「我不贊同你、但是我將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嗎?
如果堂堂社會學的教授都認為這樣的詞語排列算得上是「意見」、那麼也難怪台灣社會很難真正進入所謂的「公民社會」了。連粗話俗語都能當成意見、那也就等於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算得上是意見了。
這種拿既有理論學說來硬套現實的作法……大概因為自己也是學社會學的吧,很熟悉、也因此很難苟同。
「莊國榮的處分案雖以道德為名,但因為他的言論攻擊對象都是政治人物,他的發言場所也都是政治場合。因此,從一個比較寬廣的角度來看,這些發言其實都是一種政治言論。既然是政治言論,必然也就會夾雜很多政治對抗與歷史恩怨等因素,而不純粹只是個人的道德問題。」
這裡企圖為莊國榮解套的理由更令我難以明白。第一,莊國榮是教育部主秘、並非任何政黨所屬發言人或是立委,政治對抗與歷史恩怨?都輪不到他來出頭吧?在個人道德問題以前,身為公務人員的職務他到底履行了多少,反而是我比較好奇的。
第二、難道說、因為是政治言論,所以要說得多麼下流多麼難聽都是可以被「寬容」的嗎?
最後是我想寫這篇blog文的最大動力。「其實,很多證據顯示,他是一個很稱職的老師」
真不知道清華大學的教授是從何得知、以什麼觀點、評價莊國榮是位稱職的老師?
趁著政大還沒將莊國榮從師資陣容的名單上剃除、我查到了莊國榮的資料與履歷
由於沒有進一步的資料、因此先以政大的資料為最新更新資料為前提來看看,他算不算得上是一位稱職的老師。
期刊論文 :只有 2007年一篇「〈告別體罰─培養未來在等待的人才〉。《師友》,No.482,p.10-15。」
而且還是跟他自己的專門領域:行政法、大眾傳播媒體法沒有相關的。
研討會論文 :6篇、從1999~2005年為止
專書與專書論文 :9篇 、從1999~2004年為止
技術報告與其他就不想提了,全部都是行政院相關部會的研討會、莊國榮通常只是擔任主持人,甚至沒有獨立發表過什麼報告。從2000~2007年、委託莊國榮的「技術報告」與「研討會」從行政院文建會、資策會、新聞局、教育部等、遍及各處「公家單位」,比較了一下同樣公共行政學系其他的教授、發表的研究相關業績都是與自己專長有關的,而且,都是每年、持續性的有在各學術期刊上投稿。
莊國榮的業績,卻相當不自然的從2005開始空白、直到2007才勉強生出一篇告別體罰的論文,而且還是跟他的專門研究領域沒有關係的。
不管是數量、或是質量、實在都很難找出莊國榮在研究方面的專業與稱職,記得他是2007年才借調教育部主秘的,那麼空白的2005 2006年不知道他都在鑽研什麼方面的專業?或是更之前他也被借調到行政院新聞局去了?
一般來說評量大學教師的方式都是從教學、研究、服務三項來看,教學方面我查不到他教授了哪些科目,先擱置、研究方面似乎看不出來算是個優秀而勤奮的專業學者、教學方面,目前為止只指導了2004年2位碩士、2006年一位碩士生。在學生指導方面、也很難認定他貢獻良多。
而且我反而要質疑、這樣的教學品質以政大來說已經算達到水準了嗎?
雖然這位清華大學的李教授認為有很多證據可以顯示莊國榮是位稱職的老師,不過或許是我的搜查方式不夠嚴謹、又或許是莊國榮有其他不為人知的業績存在,可以證明他是位稱職的老師。總之,所謂的「很多」證據、目前以網路公開資料來看、實在很難找到一二。
就看看之後能不能找到政大教學評量的資料、或是其他人提供證據了。
真的要批評政大、也該是「趨炎附勢」吧
一旦教育部承認受理之後,他可能永遠被拒於教學領域之外。
自然、覺得政大作法不合法理啦、不合人情啦的議論自然也會隨之而生,一方面,等著看好戲、或是支持政大作法的人也不在少數。
今天看到中時電子報的投稿裡,有這麼一篇為莊國榮叫屈的文章「寬容、才能偉大」
* 2008-06-28
* 中國時報
* 【李丁讚】
莊國榮罵人事件,政大校評會認為他「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決議對他「不續聘」。經多方輿論壓力,政大昨天閉門會議,最後仍然維持原議送教育部。莊國榮有可能因此永遠失去教職。在此,我希望教育部能以更寬容的視野來看待此事。
過去,台灣當然有教授因為道德事件而被迫離職,如性騷擾等,這些離職的原因是因為,教師利用職務方便而瀆職,目的是在保護學生。其實,這是教師倫理,而不是道德。職務外道德行為,如不盡孝道,只要不違反法律,都不構成離職要件。莊國榮的不當言論,都是在當教育部主秘時所發的,與教職無關。其實,很多證據顯示,他是一個很稱職的老師。
職務外的行為如果違法,當然要受法律制裁,也會因此影響到適職與否的認定。因此,如果曾經遭受他攻擊的對象,對莊國榮提出告訴,而法律也因此判決他有罪,這就可能會構成他必須離職的要件。但是,馬英九等所有曾經被莊國榮攻擊過的人,都沒有人提告訴。
因此,政大用與職務無關、也無違法的道德理由來定罪,可能有過當之嫌。道德是一種良心事業,是個人的判斷與決擇。任何道德上美好的事,如果不是出於個人的主動,而是被社會所迫,這件事就會失去道德的美好性。同樣地,一件所謂不道德的事,如果個人心裡不真心拒絕,縱使透過社會來公審,並不能因此增強這些個人道德良知。
莊國榮事件發生之後,他馬上道歉辭職,負起職務倫理上應有責任。馬英九也接受他的道歉。社會上所有人,從藍到綠,都認為這個發言不當。也就是說,每個台灣人對這件事情都有他/她的判斷,事情的對錯已經很清楚,社會也有共識。從道德來說,這是最美好的事。道德本來就是個人的。可是,政大卻要公審道德。
道德公審,這是傳統社會的戲碼。一個小小的逾越行為,就要遊街示眾。這是傳統社會最野蠻、最具壓迫性的地方。很幸運地,現代社會逐漸把這些壓迫解除,道德變成是個人的決擇。表面上,道德好像變得不重要了。其實,道德因為不再具壓迫性,而取得真正美好的性質。現代社會可以公審的是倫理,是與職務相關的規範,而不是道德。
因此,面對莊國榮,對於他那些職務外的行為,我們可以有我們的道德判斷。但這種判斷是私人的,不必出現在校評會這種專業評價上。教評會要論斷的是教師的專業與倫理,而不是他的道德。我們可以不喜歡莊國榮的言論,甚至可以不必和他作朋友。這是每個人自己的道德判斷,但我們不能把這種道德拿來公審。
其次,莊國榮的處分案雖以道德為名,但因為他的言論攻擊對象都是政治人物,他的發言場所也都是政治場合。因此,從一個比較寬廣的角度來看,這些發言其實都是一種政治言論。既然是政治言論,必然也就會夾雜很多政治對抗與歷史恩怨等因素,而不純粹只是個人的道德問題。因此,我們就該以更寬弘的胸襟來看待。我們縱使不喜歡這些言論,我們還是要同情來理解,也要尊重其存在。而這就是公民社會所強調的「寬容」,也是台灣極其缺乏的重要元素。
過去幾年來,深綠基本教義派對很多批評民進黨的言論,都任貼標籤,甚至視同寇仇,造成社會的嚴重對立。這是缺乏寬容的表徵。好像只要不贊成自己的,就是敵人,就要去之而後快。今天,深綠的莊國榮也發表了一些不當言論,如果社會同樣不能寬容,甚至要去之而後快而讓他不能生存,這不正在重踏深綠覆轍嗎?這樣,寬容會離這個社會越來越遠,而台灣則變得越來越小。
面對不同意見,我們可以不喜歡,但要尊重其存在意義,社會才能對話,才能豐富多元與進步。只有寬容,才能偉大。台灣要建立公民社會,又怎能不積極培養寬容胸襟與視野?大學,理應百家爭鳴。如連大學都容不下莊國榮,又怎能奢望台灣社會變得寬容呢?而大學又怎能稱為大學?(作者為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教授)
這是一篇蠻典型的、先設定好結論才開始鋪陳理論與架構的文章。
結論很簡潔、就是我們應該寬容莊國榮、包容不同的意見、尤其是大學更應該包容不同理論與學者。所以、政大這樣作有失寬大。
但說實話、我實在無法理解要從什麼觀點可以解釋「粗口」為一種「意見」=opinion!?
這位社會學的教授使用的理論基本上是正論、基本上沒有人會反對「面對不同意見,我們可以不喜歡,但要尊重其存在意義,社會才能對話,才能豐富多元與進步。」但是、重點是,隨意而公開侮辱誹謗他人(而且還是針對一位已往生者的生前男女關係)的言詞可以稱之為意見嗎?
如果這位教授認為不經思考、粗糙的、脫口而出的、情緒化的、幾乎可以說是「語助詞」的東西可以稱之為意見,那還真不知道公然誹謗與侮辱罪要如何判定了。因為都可以引申解釋為「意見」、在這個應該還算是民主自由的社會裡、應該要尊重他人的意見,不是嗎?不是有句名言說「我不贊同你、但是我將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嗎?
如果堂堂社會學的教授都認為這樣的詞語排列算得上是「意見」、那麼也難怪台灣社會很難真正進入所謂的「公民社會」了。連粗話俗語都能當成意見、那也就等於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算得上是意見了。
這種拿既有理論學說來硬套現實的作法……大概因為自己也是學社會學的吧,很熟悉、也因此很難苟同。
「莊國榮的處分案雖以道德為名,但因為他的言論攻擊對象都是政治人物,他的發言場所也都是政治場合。因此,從一個比較寬廣的角度來看,這些發言其實都是一種政治言論。既然是政治言論,必然也就會夾雜很多政治對抗與歷史恩怨等因素,而不純粹只是個人的道德問題。」
這裡企圖為莊國榮解套的理由更令我難以明白。第一,莊國榮是教育部主秘、並非任何政黨所屬發言人或是立委,政治對抗與歷史恩怨?都輪不到他來出頭吧?在個人道德問題以前,身為公務人員的職務他到底履行了多少,反而是我比較好奇的。
第二、難道說、因為是政治言論,所以要說得多麼下流多麼難聽都是可以被「寬容」的嗎?
最後是我想寫這篇blog文的最大動力。「其實,很多證據顯示,他是一個很稱職的老師」
真不知道清華大學的教授是從何得知、以什麼觀點、評價莊國榮是位稱職的老師?
趁著政大還沒將莊國榮從師資陣容的名單上剃除、我查到了莊國榮的資料與履歷
由於沒有進一步的資料、因此先以政大的資料為最新更新資料為前提來看看,他算不算得上是一位稱職的老師。
期刊論文 :只有 2007年一篇「〈告別體罰─培養未來在等待的人才〉。《師友》,No.482,p.10-15。」
而且還是跟他自己的專門領域:行政法、大眾傳播媒體法沒有相關的。
研討會論文 :6篇、從1999~2005年為止
專書與專書論文 :9篇 、從1999~2004年為止
技術報告與其他就不想提了,全部都是行政院相關部會的研討會、莊國榮通常只是擔任主持人,甚至沒有獨立發表過什麼報告。從2000~2007年、委託莊國榮的「技術報告」與「研討會」從行政院文建會、資策會、新聞局、教育部等、遍及各處「公家單位」,比較了一下同樣公共行政學系其他的教授、發表的研究相關業績都是與自己專長有關的,而且,都是每年、持續性的有在各學術期刊上投稿。
莊國榮的業績,卻相當不自然的從2005開始空白、直到2007才勉強生出一篇告別體罰的論文,而且還是跟他的專門研究領域沒有關係的。
不管是數量、或是質量、實在都很難找出莊國榮在研究方面的專業與稱職,記得他是2007年才借調教育部主秘的,那麼空白的2005 2006年不知道他都在鑽研什麼方面的專業?或是更之前他也被借調到行政院新聞局去了?
一般來說評量大學教師的方式都是從教學、研究、服務三項來看,教學方面我查不到他教授了哪些科目,先擱置、研究方面似乎看不出來算是個優秀而勤奮的專業學者、教學方面,目前為止只指導了2004年2位碩士、2006年一位碩士生。在學生指導方面、也很難認定他貢獻良多。
而且我反而要質疑、這樣的教學品質以政大來說已經算達到水準了嗎?
雖然這位清華大學的李教授認為有很多證據可以顯示莊國榮是位稱職的老師,不過或許是我的搜查方式不夠嚴謹、又或許是莊國榮有其他不為人知的業績存在,可以證明他是位稱職的老師。總之,所謂的「很多」證據、目前以網路公開資料來看、實在很難找到一二。
就看看之後能不能找到政大教學評量的資料、或是其他人提供證據了。
真的要批評政大、也該是「趨炎附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