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現在這個職場已經超過十年,以任職的日本商社文化來看,十年叫做「中堅」職員。
以台灣人職場流動率高的文化來看,十年叫做「老資格」、是「居然能做十年」
也是,除了少數國營企業與護國神山級的大企業以外,可能很少台灣人會在同一家公司任職如此久。
看有些專家談職場的文章,提到所謂完美主義者,通常是全公司最後一個走的人。
對、也不對。
在我們公司,締め切り也就是期限是踩得比甚麼都死。加上是全資子公司的緣故,所有公司內規與章程都照搬總公司。如果總公司要求一份資料4/1要交,那麼4/1日本時間下班前交出是正常。台灣時間下班前提交是灰色地帶,台灣時間加班後提交要道歉,提出が遅くなり、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
無論如何期限內無法完成要在4/1日本時間下班前1小時(或以上)先寫信敘明理由,請對方諒解,副本抄送你的上司(因此當然要取得上司理解才能做這個動作)。
我自認算不上完美主義者,但在的確有一段時間常常在公司內留到最後,連掃地的清潔人員都認識我了。我負責的是現地法人的對外人脈維持、政策分析、地緣政治情報蒐集、危機對應與安全貿易,還有社長秘書。
因為擔任社長秘書的緣故,有許多雜事分去我可以專心做其他工作的時間。小到社長看不懂台灣友人送來的Line貼圖或長輩笑話要問我、經費雜支、發票的處理、大到他輪值日本工商會理事長對外重要行程的翻譯與隨行。而且理論上要過濾社長的電話,所以需要常常接電話、再轉到社長的專屬線路。
所以我原本的政策分析、情報蒐集工作,便只能利用社長不在、或是下班以後才有時間靜下心來寫。
公司為了符合遵法經營,還對定期抓出每季加班最多的職員出來檢討。
有一陣子我就是常被抓出來的「犯人」,其實加班時數並沒有超過勞基法規定,上司明知道我的職務內中兩種性質不同,也都有收到我每次申請加班後附上的【成果物】,例如為了撰寫太陽花學運對經濟活動、政治環境的影響報告而加班,我在加班完成後需要付上完成的稿件。
但即使如此,還是被上司要求【效率不能更提高一點嗎】?這個報告(全日文)難道不能在1小時內寫完一定要寫3小時嗎?
諸如此類,當時被講氣到快哭,現在回想起來已經比較能心平氣和了。
由於工作內容的性質,我進公司後直屬上司甚至直屬上司的上司都一直是日本人。(附帶一提,社長秘書只是主要工作為協助社長行程管理、雜費處理,但直屬上司另有其人)跟公司裡固定一個台灣人做上司不一樣,造成了3~4年就換一個老闆,換一種工作方式。也經歷各種起伏,總是有合得來與合不來的上司,也有不同堅持的上司。
具體的例子如寫給總公司的政經報告,光是格式上堅持要細明體/MEIRYO體,排版上堅持只能A4一張/越多張越好/不要Word要PPT橫向排版等。
更別提同樣是日文,每個人心中「優美」,「洗鍊」的用字遣詞就各有不同。
每次都要重新抓出不同上司之間的異同之處,平靜對待,一視同仁,盡量維持工作的效率與品質,算是日商給我最大的磨練吧。